北京总所

信利律师事务所的前身为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1984年,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律师业务发展的需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中国有史以来最具规模并集中了大批优秀法律专业人员的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正式成立。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的全体人员致力于向国内及海外机构与人士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因此获得了极高的声誉。鉴于此期间中国律师业务的迅速发展,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的原有体制已难于适应目前状况的要求,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于1995年6月18日签发[司发函95166]号文件,批准中国法律事务中心转制为合伙制,并由原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中坚力量组建信利律师事务所。

信利律师事务所的总部设在北京,且已率先在广州、上海、深圳、东莞等地设立分所,基本形成覆盖中国主要经济发达地区之服务网络。信利律师事务所能够提供多方位的法律服务,在跨地区服务方面,其优势尤为显著。

作为迈向国际化的第一步,信利律师事务所已在新加坡设立分所,同时亦与北美、欧洲、东亚、东南亚、澳洲和香港诸多国家或地区的著名律师楼,会计师行和咨询服务机构保持密切业务往来。

信利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理念是“我们珍重委托人之信任,我们维护委托人之利益”。全体人员致力于向国内及海外机构与人士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因此获得了极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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